满族人酒文化
满族饮酒习俗源远流长,早在唐代,其先祖便掌握了酿酒技艺。《魏书》中记载:“勿吉嚼糜酿酒,饮至能醉。”其中,糜指黄米,彼时酿酒之主料。辽金时期,女真人亦能以糜酿酒。至清代,酿酒技艺更为广泛,米儿酒与烧酒成为主流。米儿酒,满语称作“詹冲努力”,《扈从东巡日录》中记载其制作:“炊谷为糜,加曲蘖,顷刻成酒,朝酿夕饮,味甘而不醉。”
此酒亦称黄酒或秋酿。东北民众偏爱烧酒,又称白干或老白干。酿造多选用高粱或荞麦。《大中华吉林地理志》记载,吉林高粱专为酿酒之用。此酒品质纯正,口感佳,酒度高,饮后暖身,有助抵御寒冷,故被誉为“水棉袄”。宁古塔产烧酒,又名汤子酒,品质上乘,每斤售价银4分。
自家酿造的烧酒虽存,然制酒作坊——烧锅酿造者众。《黑龙江志稿》记载:“自伯都讷(今扶余)来,年销数千万斤。后各城镇乡屯营此业者日增。”初辟之地,谋生者非耕种,乃设烧锅造酒,地名遂以某某烧锅、烧锅乡、烧锅屯命名。《额穆县志》亦载:“各处烧锅,酒火不歇,售罄即续”,可见当时烧酒销量之盛。
满族祖先好酒,史册早有明载。辽金之际,女真族在婚嫁、节日、欢聚、祭祀等场合,皆以酒助兴,金代此风更盛,自上而下,酗酒成习。金熙宗皇帝沉溺酒色,与近臣夜饮,甚至酒后妄杀(《金史》卷一)。众多军户亦以酒为务。金朝屡下禁酒令。海陵王时,规定“朝官饮酒,犯者死。”金世宗时,更行酒曲专卖,严禁私酿。然法令虽严,收效甚微,直至金朝覆灭,酗酒之风亦未绝。
满族对酒情有独钟。明代严从简在《殊域周咨录》中记载,建州女真人“聚宴成礼,人手一壶烧酒,席地而歌,畅饮无拘”。努尔哈赤建立后金,酒风更盛,酒精度数亦随之提升,由昔日的糜子薄酒,演变为烈酒。八旗贝勒宴请宾客,皆以烧酒为上。然而,过度饮酒导致酒精中毒、违法闹事、醉酒伤亡等事件频发,努尔哈赤遂多次下令严禁过度饮酒。
满族民间饮酒成风,此习与东北严酷气候紧密相连。古时东北气候酷寒,康熙年间,高士奇随康熙东巡,于《扈从东巡日录》中记载:“三月前,地冻未融,八月后霜草凋零。”冬季更是裂地盈尺,雪落即成坚冰,日照亦难消融。东北民谚云:“腊七腊八,冻落下巴;腊八腊九,棒打不散。” “一九二九,守在家中;三九四九,棍打不散。”(《吉林纪略》)对于勤劳的满族人民,酒成为抵御严寒的最佳选择。因此,满族人称烧酒为“水棉袄”,赞誉其保暖之效。
在生产与生活的磨砺中,人们逐渐认识到,酒不仅能抵御严寒、驱散忧愁、缓解疲惫,更能疗愈跌打损伤,舒筋活络,消散淤血,对于医疗资源匮乏的东北民族而言,其价值无可估量。更值得一提的是,在漫长的山林生活中,酒精的气味还能驱赶毒虫。酒的力量,还能激发人的勇气,增添胆量。因此,满族人对酒怀有深厚的情感,其魅力无穷,成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佳品。
满族将酒尊为至高无上的享受,视为奢侈品。因此,酒在社交场合中扮演着重要角色,渗透于生活的方方面面。在婚俗中,满族以酒作为求婚的礼物,婚礼上除了畅饮,还有诸多节目以酒助兴。婚礼上饮酒种类繁多,包括提神酒、换盅酒、定亲酒、嫁妆酒、交杯酒、敬天酒、敬神酒、谢媒酒,以及接风酒、送行酒,还有上马杯、下马杯、进门盅、出门盅等。无论是行动还是仪式,都离不开酒,每一环节、每一过程都不可或缺,随着酒盏的举起,情绪亦达到高潮。
在丧葬仪式中,吊客需向逝者敬献祭酒,而亲友在出殡前亦需向遗体祭酒,此习俗被称为“送灵酒”。参与葬礼者均需品尝“回灵饭”,饮用“回灵酒”。此传统至今仍广为流传。酒在此场合承载着庄重、肃穆与庄严的氛围,深刻体现了人们对逝者的怀念与惜别之情。
在岁时节俗中,春节时,满族人家会在祖先堂、天地桌前敬献美酒,以示对祖先的敬仰。除夕之夜,家家户户出门迎接财神、喜神,并祭酒跪拜。吉林满族有饮消夜酒的习俗。节后第三天,人们会在十字路口焚烧纸钱,祭酒送神。每逢三月初三上巳节、清明、七月十五中元节、十月初一下元节、三月十六山神爷生日、五月初五端午节、八月十五中秋节、九月初九重阳节等传统节日,满族人均以酒为媒介,纪念或祭奠先人。
东北民族祭祀盛况中,满族仪式尤为庄严。家祭、族祭,祭祖、祭天、祭星、祭树,编纂家谱,无不以酒为仪。萨满神词中,此情此景尽显无遗,如关姓祭神词所述:“黄酒香醇,白酒醇厚。”关姓“背灯”神词亦云:“神俸醇酒,各献其诚。”酒,在萨满跳神中不可或缺,少了它,仪式便失了敬意与庄严,人神沟通亦无媒介。领牲仪式尤为明显,将白酒灌入猪耳,耳动则神领牲,否则需反复灌酒,直至耳动,方显神意。